北京:出台15条措施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近日,北京市印发《关于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的若干措施》,通过人力资源服务业进一步推动重点群体就业政策落实,实施重点群体就业促进工作,在更大范围、更大程度上发挥政策引领、市场驱动作用,实现就业促进能力叠加和倍增效应,为重点群体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

一是“政府+市场”联合发力,扩大重点群体就业覆盖面。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进校园等就业创业指导活动。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系列主题招聘活动。对符合条件积极参与公共就业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资金支持。

二是“稳岗+拓岗”同频共振,推动创新服务稳保就业。结合当前求职招聘特点,打造“直播招聘样板间”为企业招聘提供便利。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访重点用工企业,搭建就业桥梁,疏解企业招工难的问题。推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典型案例,发挥示范效用,推动就业服务优化升级。

三是“培训+就业”链条服务,提高重点群体就业能力。面向重点群体,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针对性、多样化的培训课程。搭建“培训+就业订单直通车”,提供重点群体参加免费技能培训后直接上岗就业模式。持续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为重点群体提供一体化综合就业服务。

四是“内需+外延”双向强化,实施区域协作提高就业率。推动建立人力资源服务领域跨区域交流协作机制,畅通跨地区劳务协作渠道,引导京津冀区域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持续深化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协作,促进京津冀三地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融合发展。加强与河北、内蒙古、甘肃、山西等地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

五是“引导+规范”协同治理,强化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秩序。通过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体化综合监管、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为重点群体就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严密防范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维护市场良好秩序,切实保障劳动者等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今年上半年,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还印发了《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营造环境为重点,培育壮大市场化就业和人才服务力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新动能。《关于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的若干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打通从强化人力资源服务业自身发展到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服务链”,为更好地服务重点群体就业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