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委关于做好我市2019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日前,教育部召开"2019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并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8号),对2019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做了整体部署。各高校要认真学习领会,做好贯彻落实。2019年,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总数继续增长,预计为16.3万人,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任务依然艰巨。现就我市2019届毕业生就业创业重要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重点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落实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完善学生基层服务和基层实践体系,积极组织在校生到基层开展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发挥服务业最大就业容纳器的重要作用,鼓励毕业生到文化创意、健康养老、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就业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会组织就业,增强对国情、社情、民情的了解,自觉地把个人理想同国家与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

二、全面拓宽毕业生就业创业渠道

各高校要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一带一路"等重大发展战略,紧密结合我市加快推进"一基地三区"建设,引导毕业生到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实体经济就业。引导毕业生到新兴领域就业创业,特别是依靠我市人工智能战略性发展,支持鼓励毕业生实现多元化就业。支持大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进一步拓展实习任职渠道。广泛利用校内外资源,积极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合作交流,积极为毕业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三、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各高校要将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把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融入到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创新创业类精品课程和导师团队建设,把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课程纳入高校必修课体系,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与思想政治教育深度融合。开展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奋斗精神。推进高校众创空间国际化、专业化建设,发挥好高校众创空间联盟作用,协助相关部门办好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人才展洽会等精品活动,营造更为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

四、着力保障大学生征兵工作顺利进行

各高校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南开大学新入伍大学生回信和勉励语精神,健全协作机制、落实保障机制、完善督导机制,认真落实学费资助、复学升学、就业创业等优惠政策。要密切配合兵役机关,结合自身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落实好预订兵工作机制,为大学生入伍开辟绿色通道,鼓励更多大学生参军入伍。

五、持续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

各高校要重点关注和帮扶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身体残疾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建立全员参与的"一对一"精准帮扶机制,做到分类帮扶、精准发力。对低保、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要予以重点关注,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专项资金,开展就业困难毕业生专项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

六、牢固树立正确导向营造浓厚氛围

各高校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人才培养和社会需要的契合度。挖掘基层就业创业典型人物,加大宣传力度,在毕业生中形成广阔天地大有可为的良好氛围。

七、认真落实毕业生就业状况核查工作

各高校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对我市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以及就业统计工作"四不准"要求,对毕业生就业工作及数据进行认真核查,准确掌握毕业生就业创业大数据。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状况动态反馈机制,形成制度性文件,尤其对就业状况不稳定的毕业生进行持续跟踪,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做好延续性就业服务。进一步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制度,着力完善统计指标和内容,按时向社会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八、不断强化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保障工作

各高校要将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有效的督促检查和问责机制,进一步抓好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安全意识,确保和谐稳定,逐项逐条梳理排查隐患,制定完善就业创业工作预警机制。

2019年1月17日

编辑:拾一